管理体制

 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是北京大学校级实验中心之一,实验中心是校、院两级管理的实体机构,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。

  实验中心体制: 
  《北京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》明确规定:学校内各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,归口与分级管理的体制。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全校实验室工作。学校设立实验室工作委员会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是全校实验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。实行以校、院(系)为主的管理体制。 
 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校级实验室主任由学校任命。

 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实行以学校、学院为主的管理体制。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是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中心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、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、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等;学校教务部是中心的教学管理部门,负责与教学业务有关的管理,提供中心日常的教学经费等;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是中心直接的行政与教学管理部门,负责中心工作岗位或机构的设立,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,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设,实验课程质量监督等。

  实验中心管理模式、资源利用: 
  (1)中心设主任1名(学校任命),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;常务副主任1名,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;副主任2名,分别负责中心的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; 
  (2)中心设6大类实验室:大型基础实验室、软件实验室、IBM实验室、创新实验室、国防生实验室。每类实验室设实验室主任1名,并配备实验室管理人员,辅助实验教学。根据实验课程规模要求,组织实验教师队伍; 
  (3)学院根据中心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设置工作岗位。实验室建设、管理等教辅工作设立专职岗位,实验教学指导设立专职/兼职岗位。所有岗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、定期考核的管理制度; 
  (4)实验课程管理实行主持人负责制。主持人负责组织其课程组进行实验课程的建设、改革和授课,课程质量受学院督导组和学生课程评估的评价与监督; 
  (5)实验室建设、仪器设备配置实行统一规划、专家论证,建设经费由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进行管理。日常实验教学经费根据实际教学规模由教务部划拨,并由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和支配; 
  (6)实验教师队伍由专职人员和来自各个学科专业的兼职人员组成,使得理论课与实验教学、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,达到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和利用; 
  (7)仪器设备由中心统一管理和调配,除实验教学外,还可为科研和社会提供服务,提高设备资源的使用效率; 
  (8)6大类实验室中的各个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可以固定时间段授课、多时间段开放和全开放运行,并可以进行适当调配。